(历史同人)我把自己上交秦始皇 第234节(第4 / 5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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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刑律篇,他看到了放宽连坐的前提条件,是在除杀人、大逆等大罪之外。
例如,有强盗入室盗窃但没伤人,同伍之人就不连坐。
但若杀了人,同伍之人没尽到监管检举之责,便要连坐一至三年不等的徒刑。
也行叭!
毕竟是封建社会呢!——甚至是还有大量奴隶制残留的封建前期,具体问题具体分析,能放宽连坐,就已算难能可贵。
周邈大概看下来,民律篇更多是对黔首的行为倡导与部分约束,传扬法制理念。
已经有了‘社会生活百科全书’的模糊影子。
“棒棒的!”周邈给予肯定。
“具体
的律条我也不懂,但肯定是李丞相你这个法学大家和众多法家学子,会比我更懂。”
至于谋反等大逆之罪,仍旧是连坐、杀头、夷三族一条龙。
还是那句话,为维护封建统治,这种情况下的连坐是避免不了的。
“……”李斯又看着用脸嘟囔的周邈,替他说出来:
“废除肉刑,也是指死刑之外的肉刑废除。原本该车裂、斩首、腰斩、凌迟的,依然如旧。”
该杀杀,该死死!废除部分肉刑,并非废除死刑。
“但我感觉大方向是没错的!”
民律篇得到见识过后世法治社会的周邈的肯定,李斯心中大定,同时也愈加自信。
便又继续说刑律:“在刑律篇,废除了大部分肉刑,又放宽连坐、减轻量刑。”
……
周邈跟着翻阅起来。